一、关于“优秀奖学金”的评选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中“学年各科成绩”、“硕士生、博士生各类奖学金等次的科研成果要求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科要求自行制定。”的精神,做到既有利于激励学生势力学习文化知识,崇尚科学,投入科研;同时通过量化又便于在实施中操作。除按照学校文件条例执行外,为使一、二、三等奖学习成绩、科研条件具体量化,特补充该实施办法:
1. 一等奖
学业成绩:各科平均学分绩80分以上且无挂科补考情况,英语过六级。
科研条件:博士生当年在重点期刊(见华师关于人文社科期刊论文认定_行字2011(54))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1篇文章须为重点期刊三级或以上。
学术型研究生当年在公开期刊(含会议论文)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1篇+其他研究成果),其中1篇文章须为重点期刊四级及以上。专业型研究生当年在公开期刊(含会议论文)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2篇或以上(或1篇+其他研究成果),其中1篇文章须为重点期刊五级或扩展版以上。
2. 二等奖
学业成绩:各科平均学分绩80分以上且无挂科补考情况,英语过四级。
科研条件:博士生当年在重点期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2篇或以上,其中1篇文章须为重点期刊四级或以上。
学术型研究生当年在公开期刊(含会议论文)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2篇或以上(或1篇+其它研究成果),其中1篇文章须为重点期刊扩展板及以上。专业型研究生当年在公开期刊(含会议论文)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2篇或以上。
3. 三等奖
学业成绩:各科平均学分绩75分以上且无挂科补考情况,英语过四级。。
科研条件:博士生当年在公开期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2篇或以上,其中1篇文章须为重点期刊五级(含扩展板)以上。
学术型研究生当年在公开期刊(含会议论文)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2篇或以上(或1篇+其它研究成果)。专业型研究生当年在公开期刊(含会议论文)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工作学习特别优秀。
二、关于“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1. 凡申报者必须针对个人的实际条件对应申请;
2. 单项奖学金有多项条件选择,满足其中一项就可以申请;
3. 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单项,并注明申报单项的名称;
4. 申报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中的成果,单项奖学金中不得重复使用。
注:凡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者不得申报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研究生领导小组
2014.10制定